深圳一家机电设备行的老板徐某不懂空压机的维修和保养业务,竟敢带着也没有受过安全培训的手下业务员康某给东莞客户某模具公司违规使用白电油清洗空压机管道,引发爆炸,造成多人死伤,车间炸毁,经济损失近200万元。东莞市第二法院6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日前认定徐康二人应负事故的六成责任,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康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模具公司损失110万多元。
现年37岁的湖南男子徐某,是深圳市宝安区某机电设备行的个体老板,雇有业务员康某。该机电设备行的经营范围为空压机配件,没有
空压机的维修、保养业务,徐、康两人均未受过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
2010年,东莞市长安镇某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向上述机电设备行购买
空压机等设备,
空压机的维修保养均由机电设备行派人实施。2012年5月25日,徐某、康某及伍某(另作处理)到模具公司维修机器,并违规使用白电油清洗
空压机管道,致使白电油在模具公司三号喷房内雾化与空气混合后因静电积聚而放电,引发爆炸,致十几人受伤及模具公司三楼车间(其中无尘车间约损失150万元)炸毁。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和治疗。徐某、康某于当日自动投案。
同年6月25日,一名伤者伤势过重不治死亡,模具公司为此共支付了40多万元医疗费。经法医鉴定,一名伤者为重伤,伤残六级;一名伤者为重伤,伤残十级;两名伤者为轻伤;四名伤者为轻微伤。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徐某、康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模具公司负次要责任。
法庭上,徐、康二人当庭认罪。但徐某辩解称,清洗管道的具体工作是模具公司的人负责和提出来的,他只是配合模具公司的人操作。康某也辩解称,是模具公司提出清洗要求并提供白电油,他只是刚好路过在送货单上签名而已。
经查,徐、康在未取得许可及相关资质、未充分了解白电油化学性质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白电油清洗
空压机管道,白电油在管道内高速流动经喷射雾化后未能及时排出,后发生爆炸,两人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